为什么说《中共九大政治报告》是为文革招魂的政治宣言?

——答一位读者的质疑

费良勇

 

我发表《〈中共九大政治报告〉是为文革招魂的政治宣言》以后,多家网站转载。有读者提出质疑:“人死了才需要招魂。中共九大召开于1969年,当时文化大革命尚未结束,何来‘招魂’之说?”

这个问题值得回答。因为它不仅涉及“招魂”一词如何理解,而且涉及一个更重要的历史问题:1969年的中国,究竟处于文化大革命的什么阶段?中共九大政治报告究竟是在总结一场正在蓬勃发展的革命,还是在为一场已经失去原有群众动员力的政治运动重新注入意识形态生命?

我的回答是:如果把“文革”理解为1966年至1976年整个政治历史时期,那么1969年当然还处在文革之中;但是,如果把“文革”理解为1966年开始的那场疾风暴雨式群众政治运动,那么到了1968年底至1969年,这场运动的基本形态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文革的躯壳还在,最高权力仍然掌握在发动文革的毛泽东手中,文革造成的政治迫害还在继续,但1966—1967年那种席卷全国、亿万人卷入其中的狂热政治动员已经开始消退。

因此,我所说的“招魂”,不是说1969年文革在编年史意义上已经死亡,而是说:文革赖以发动和维持的那种群众狂热、造反激情和“天下大乱”的政治动能已经大幅衰竭,九大政治报告试图把这种正在消散的文革之“魂”重新召回,并把它从群众运动转化为一种长期统治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则。

这正是“招魂”二字的含义。

 

一、“招魂”并不意味着只有死人才能招魂

首先,从汉语传统语义来看,“人死了才能招魂”这个前提本身并不准确。

中华民国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对“招魂”的第一项解释就是:“招回生者或死者之魂。”也就是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招魂对象既可以是死者,也可以是生者。

这和传统中国人的魂魄观念有关。古人认为,一个人虽然活着,也可能因为极度惊吓、重病或精神受到巨大冲击而“失魂”、“落魄”、“魂不附体”。所以汉语中才有“魂飞魄散”、“魂不守舍”、“失魂落魄”、“魂不附体”等大量成语。

中国教育部《成语典》对“魂飞魄散”的解释尤其清楚:它既可以表示死亡,也可以表示人在受到极大刺激以后,仿佛“魂魄暂时离开身体”,从而陷入恐惧、恍惚和心神不宁的状态。

因此,即使完全按照传统的魂魄观念,一个人尚未死亡,也可以“失魂”,自然也可以“招魂”。

不过,这只是语言层面的回答。

真正重要的问题不是文革在1969年“死没死”,而是:1969年的文革还是不是1966年的那个文革?

 

二、疾风暴雨式的群众文革,到1969年已经基本退潮

按照1981年中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形成的官方分期,文化大革命是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十年。因此,按照这种定义,中共九大当然是在文革期间召开的。

但是,即使中共自己的党史,也不得不把这十年划分成性质和形态明显不同的几个阶段,并且恰恰以1969年4月中共九大作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分界线。中共党史资料把1966年5月至1969年4月称为第一阶段,并把这一阶段概括为“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全面内战”。

这并非偶然。

1966年和1967年的典型文革,是一种极端群众运动形态:红卫兵兴起,大串联席卷全国;群众组织大量成立;各级党委受到冲击甚至陷于瘫痪;大字报、大批判、大辩论、夺权和派性斗争遍及全国;随后武斗升级,正常的行政、教育、生产和社会生活受到严重破坏。

可是到了1968年,毛泽东已经不得不反过来收拾自己发动起来的群众运动。

军队越来越深入地介入地方政治;各地陆续成立革命委员会;工人、解放军宣传队进驻学校;红卫兵和群众组织受到整顿;大批知识青年被送往农村。中共自己的党史也承认,面对严重混乱,毛泽东要求群众组织“大联合”,派解放军执行“三支两军”,又派工宣队进入学校,以制止武斗和重新建立秩序。

这意味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转折:毛泽东发动群众冲击原有政治秩序的阶段,正在让位于毛泽东重新依靠军队、革命委员会和重建后的党组织控制社会的阶段。

换句话说,造反正在让位于统治,动员正在让位于控制。

 

三、“三年文革说”并非没有历史依据

刘国凯先生长期主张“三年文革说”。他的理由并不是简单地把十年历史砍掉七年,而是认为1966年至1968年底、最迟到1969年九大前后,存在几个后来不复存在的特殊政治现象:群众可以自行成立组织;各级共产党组织大面积瘫痪;政治斗争可以向上冲击各级权力机构;中央指令越过原有党组织直接作用于群众。

刘国凯因此把文革的这一特殊形态界定为从1966年春末夏初到1968年底,最多延伸至1969年九大前后。

这一分期当然可以讨论,而且我并不认为必须接受刘国凯关于文革性质的全部解释。但是,“1966—1969”和“1969—1976”存在重大形态差异,却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历史事实。

其他研究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例如周伦佐把造反派群众组织和群众运动形态的历史大致界定为1966年8月至1969年8月;他特别把1969年的一系列命令视为群众造反道路最终被关闭的重要标志。

因此,即使坚持“十年文革”这一总体历史概念,也完全可以承认:十年文革之中,存在一个约三年的群众大动乱高潮期。而九大正处在这个高潮退去以后重新定义文革的关键节点。

 

四、九大政治报告自己也暴露了这种矛盾

最有意思的证据其实来自九大政治报告本身。报告一方面把文化大革命描绘成取得了重大胜利的革命,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强调不能停下来,必须继续革命。

它系统回顾红卫兵、大字报、夺权、批判刘少奇、“一月风暴”等文革过程,并把这一切重新解释成一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政治革命。报告声称文革的目的在于“粉碎修正主义”,并把它解释为社会主义社会长期阶级斗争的结果。

如果文革仍然像1966年那样具有巨大的自发动员能量,为什么需要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如此系统地重新解释它、总结它、论证它,并进一步把它上升为长期理论?

答案恰恰在这里:

因为运动的激情正在退潮,所以必须把运动变成理论;因为群众狂热难以长期维持,所以必须把狂热凝固成制度;因为“造反”的政治能量已经难以继续释放,所以必须用“继续革命”的意识形态把文革延续下去。

这就是九大政治报告“招魂”的第一个政治功能。

 

五、它要招回的,是正在消散的“阶级斗争之魂”

文化大革命最强大的政治燃料之一,就是把整个社会想象成一个无处不存在敌人的战场。

学校里有“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机关里有“走资派”,党内有“资产阶级司令部”,社会上有“阶级敌人”,思想领域存在“资产阶级思想”,甚至人的灵魂深处也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

于是,政治斗争可以无限延伸。可是经过几年灾难以后,这种政治激情不可能永久保持在1966年的温度。

人们看到的不是宣传中描绘的美好新世界,而是学校停课、干部被斗、家庭破裂、群众武斗、生产受到冲击以及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曾经被政治狂热鼓动起来的人,也越来越多地体验到政治运动本身给自己带来的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文革继续存在,就不能仅靠群众自发狂热,而必须重新回答一个根本问题:为什么还要继续斗?

九大政治报告给出的答案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

中共党史研究机构后来也明确指出,九大政治报告的核心就是这一理论,并把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解释为长期存在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时期。

于是,一场已经造成巨大灾难的政治运动,不但没有因为灾难而受到审判,反而通过九大获得了一套新的自我证明:

不是斗争太多了,而是斗争还必须继续;不是文革造成了灾难,而是阶级敌人仍然存在;不是应该结束运动,而是应该把运动永久化。

这就是为文革招魂。

 

六、九大不是简单延续文革,而是把文革“合法化”

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招魂”比简单说“继续文革”更加准确。

九大的特殊意义,在于它试图完成三个转换:

把毛泽东个人发动的运动变成党的正式路线;把群众运动的政治语言变成党的理论;把非常状态下的政治迫害原则变成可以长期延续的统治原则。

中共今天自己的党史对此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评价: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

“合法化”这个词非常重要。

1966年的文革依靠的是“炮打司令部”“造反有理”和群众动员;1969年的九大则要把已经发生的一切重新写入党的政治正统。

因此,九大不仅是在总结过去,而且是在制造未来

它告诉整个国家:过去三年的灾难不是需要追究的错误,而是“伟大胜利”;受到迫害的人不是受害者,而仍然属于应该被专政和改造的对象;国家需要的不是恢复法治和正常生活,而是“继续革命”。

从这个意义上说,九大政治报告就是试图给正在衰竭的文革重新输血。

 

七、暴君的权威还在,暴民的狂热却已经开始退潮

这也是理解“招魂”这个比喻最重要的一层。

1969年的毛泽东并没有失去最高权力。恰恰相反,九大把个人崇拜进一步制度化,林彪作为“接班人”甚至被写入党章。

所以,不是暴君失去了权力,而是暴君发动起来的群众狂热已经越来越难以维持。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最高权力仍然可以命令人们学习、批判、表态、游行,可以制造新的政治运动,也可以继续迫害所谓阶级敌人。但是,它越来越难以重新制造1966年夏秋那种千百万人真诚相信一个“新世界”即将诞生的狂热。

恐惧可以强迫人喊口号,却不能保证人内心仍然相信口号。政治高压可以制造服从,却不能制造信仰。这就是极权政治经常出现的一个悖论:一个政权外表上可能达到权力顶峰,内在的政治信仰却已经开始衰败。

因此,1969年的中国完全可能同时存在两种看似矛盾的现象:毛泽东的个人权力仍然如日中天,而文革最初的群众政治激情却已经开始退潮。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招魂”。

 

八、从“群众文革”到“制度文革”:九大完成了一次危险的转化

如果仅仅说1969年以后文革“结束了”,也不准确。真正发生的是一种转化。1966—1968年的文革主要表现为群众造反、夺权、红卫兵、大字报、大串联和武斗;九大以后,这些形式逐渐受到控制,但文革的基本政治逻辑并没有消失。

阶级斗争仍然是政治生活的核心语言;思想仍然需要统一;领袖仍然被神化;不同意见仍然可以被解释成阶级立场问题;人的政治身份仍然可能决定其命运;“继续革命”仍然为新的政治清洗提供理论根据。

甚至九大政治报告在谈到政策落实时仍然警告,如果所谓“阶级敌人”再次活动,就要重新发动群众把他们斗倒。因此,九大以后发生的不是简单的“文革死亡”,而是:疾风暴雨式文革逐渐退潮,制度化文革开始形成。这正是九大政治报告最危险的地方。

它不是把一个已经造成灾难的政治运动送进历史,而是试图把这场运动的灵魂从已经疲惫的群众运动中抽出来,装进党的理论、组织和国家政治机器之中。

 

九、“招魂”不是历史分期,而是政治判断

因此,我使用“为文革招魂”这个说法,并不是提出一个新的文革年代划分,更不是说1969年4月以前叫文革、以后就不叫文革。

“十年文革”是历史时期的划分。

“三年文革”着重描述的是一种特殊群众运动形态。

而“招魂”则是一个政治和思想史意义上的比喻

三者并不矛盾。

如果一定要把我的意思压缩成一句话,那就是:

1969年的文革没有死,但1966年那种席卷全国的文革狂热已经开始魂飞魄散;九大政治报告所做的,就是把正在消散的群众狂热重新包装成“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把一场难以长期维持的群众运动转化为一种可以长期维持的统治意识形态。

因此,“招魂”不是说文革已经被埋葬以后又从坟墓里复活,而是说一个已经严重失去原有政治生命力的运动,被最高权力重新赋予理论生命。

 

结语:真正应该结束的灾难,被宣布必须继续

1969年的中国本来存在另一种可能。

经历了几年政治狂热、群众斗争、武斗、迫害和社会失序以后,一个负责任的政治制度本来应该做的是停止运动、调查灾难、恢复法治、释放受迫害者、追究制造暴力者的责任,并让社会重新回到正常生活。

九大选择的却恰恰相反。它没有追问:为什么国家会陷入如此巨大的灾难?而是宣布:这场革命是正确的。它没有追问:怎样防止类似灾难再次发生?而是论证:革命必须继续。它没有给文革举行葬礼,而是给文革举行了一场政治招魂仪式。

于是,已经开始疲惫的社会没有获得真正休息的权利;已经遭受巨大伤害的人没有获得追究责任的权利;已经暴露出巨大灾难的政治理论,也没有受到公开审判。

文革的群众狂潮可以退去,文革的政治逻辑却被保存下来;红卫兵可以被遣散,红卫兵赖以产生的思想土壤却没有被清除;“天下大乱”可以暂时结束,“继续革命”的幽灵却被写进新的政治正统。

这就是我把《中共九大政治报告》称为“为文革招魂的政治宣言”的真正含义。

 

2026年9月8日 写于 纽伦堡

 

主要史料与参考资料

  1. 林彪:《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69年4月。
  2.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69年4月。
  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1966年5月16日。
  4.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1966年8月8日。
  5.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
  6. 刘国凯有关“人民文革”及“三年文革说”的著述。
  7. 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
  8. 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史》。
  9. Roderick MacFarquhar & Michael Schoenhals, Mao’s Last Revolu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10. 中华民国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招魂”等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