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大政治报告》是为文革续命的政治宣言

纽伦堡“文革60周年研讨会”文件之六

 

《中共十大政治报告》是为文革续命的政治宣言

——从现代政治文明审判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十大政治报告

费良勇

 

1973年8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毛泽东主持大会。此时,距离文化大革命发动已经七年,距离林彪坠机身亡也已近两年。按照一个具有基本政治理性的制度逻辑,林彪事件本来应该成为中共重新审视文化大革命、追究政治责任和纠正制度错误的重要契机。一个被党章正式确定为毛泽东“接班人”的第二号人物,突然被宣布为“反党集团”首领、“阴谋家”和“叛徒”,甚至被指控企图发动武装政变,这本身已经构成一场极其严重的政治危机。一个负责任的政党必须回答:林彪为什么能够登上权力顶峰?是谁选择、培养并赋予林彪如此巨大的政治权力?为什么一个长期被宣传机器塑造成最忠于毛泽东的人,会突然成为最危险的敌人?如果此前的政治判断完全正确,林彪事件为何会发生?如果此前的政治判断错误,又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然而,十大政治报告没有沿着反思、调查和追责的方向前进。恰恰相反,它一方面宣布林彪集团已经被“粉碎”,另一方面继续宣布九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正确,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继续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继续强化毛泽东的最高政治权威。于是,一个本来足以证明文革政治体系发生严重危机的事件,被重新解释为毛泽东路线正确的又一次证明。失败没有导致问责,灾难没有导致反思,最高权力的错误反而通过寻找新的“敌人”重新获得合法性。这正是理解十大政治报告的关键。

从现代政治文明的尺度来看,十大政治报告最严重的问题,并不只是其中存在多少错误判断、荒谬口号或者虚假宣传,而是它所体现的政治原则本身与现代政治文明发生了根本冲突。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问题不是谁掌握了“绝对真理”,而是谁拥有权力、权力从哪里来、权力受到什么限制、公民拥有什么不可侵犯的权利、国家如何通过公开而稳定的法律处理政治冲突,以及掌权者犯下错误以后如何被追究责任。十大政治报告所建立的政治世界却完全不同:党垄断政治正确,最高领袖决定路线正确,政治路线决定人的命运,政治斗争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国家、社会和个人最终都必须服从党的领导。由此产生的,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政国家,而是一个高度人格化、意识形态化、运动化的党国极权专制体系。

 

一、把文革继续宣布为伟大胜利,是对历史事实和受害者的否定

十大政治报告开篇便把九大置于文化大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叙事之中,并进一步宣称九大以来的实践证明九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正确。这实际上构成了整篇报告的政治前提:文化大革命不能被否定,毛泽东不能被否定,因此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一切灾难都必须被重新解释。

然而,从现代政治文明出发,评价一场政治运动的基本尺度首先应当是人的生命、尊严、自由和权利,而不是它是否符合最高统治者规定的所谓“路线”。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公民遭受批斗、拘禁、酷刑、抄家、流放和政治迫害,教育、司法、行政、科研和正常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无论以何种意识形态解释这些行为,都不能改变一个基本事实:人的基本权利遭到了大规模侵犯。

现代政治文明首先承认人是目的,而不是实现某种政治理想的工具。任何政党、领袖和国家都没有权力为了所谓“革命需要”无限牺牲个人。政治目标不能自动成为侵犯生命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财产权和思想自由的许可证。如果一种政治运动必须依靠不断制造敌人、群众批斗、政治清洗和暴力恐惧才能维持,那么问题就已经不只是执行过程中发生“偏差”,而是其政治原则本身发生了严重异化。

因此,十大报告把文化大革命继续描述为“伟大胜利”,其真正政治功能并不是总结历史,而是阻止历史被重新审视。受害者的遭遇被排除在宏大的“革命胜利”叙事之外,人的苦难被“路线正确”所覆盖。这与现代政治文明把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置于政治权力任意处置范围之外的原则形成根本冲突。

 

二、林彪事件暴露的不是一个人的背叛,而是个人独裁制度的巨大失败

十大报告把林彪事件解释为一次“反革命阴谋”被粉碎,并由此证明毛泽东路线正确。这种解释最大的逻辑漏洞在于,它刻意回避了一个无法绕开的制度问题:林彪究竟是谁提拔起来的?

林彪并不是从国家制度之外突然闯入最高权力中心的人。他长期位居中共军政高层,在文化大革命中政治地位急剧上升,并最终被正式写入党章,成为毛泽东的接班人。既然如此,林彪后来如果真如十大报告所说,是一个长期隐藏的“野心家、阴谋家、两面派”,那么首先需要解释的就不只是林彪如何“欺骗党”,而是一个政治制度为什么能够把这样一个人推到仅次于毛泽东的位置。

现代政治制度之所以强调任期、公开程序、权力制约、独立司法、新闻监督和制度化继承,并不是因为民主社会假定政治人物不会犯错,而恰恰是因为它承认任何人都可能犯错。制度的任务不是制造一个永远正确的领袖,而是在领袖犯错时能够发现错误、限制错误、追究责任并纠正错误。

十大报告采取的逻辑正好相反。毛泽东选择林彪时,毛泽东正确;林彪成为接班人时,毛泽东正确;林彪与毛泽东决裂时,仍然是毛泽东正确;林彪死亡以后,又被解释成更加证明毛泽东正确。按照这种封闭逻辑,无论发生什么,最高统治者都不需要承担政治责任。所有失败都可以通过把原来的同志重新定义为“叛徒”“野心家”“反革命”来解释。

这不是政治责任,而是一套政治免责机制。它把最高领导人在干部选择、权力配置和制度设计上的责任转移给已经被打倒的政治对手,使最高权力永远处于“正确”的位置。

 

三、路线正确决定一切是以政治信仰取代法律和事实

十大报告再次强调毛泽东所谓“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这一命题集中体现了毛泽东时代政治制度最危险的特征之一:政治路线高于法律、程序、专业知识乃至事实本身。

现代政治文明不承认任何政治路线拥有这样的绝对地位。一个政府的政策是否正确,必须接受事实检验、公共讨论、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经济政策要看实际经济后果,教育政策要看教育效果,公共卫生政策要看人民健康,外交政策要看国家利益和国际环境,而不能因为某项政策被宣布属于“正确路线”,便自动成为不可质疑的真理。

一旦“路线正确”成为决定一切的最高原则,政治竞争便不再是不同政策之间的讨论,而变成“正确”与“错误”、“革命”与“反革命”、“人民”与“敌人”之间的生死斗争。反对某项政策的人不再只是意见不同,而可能被定义为政治敌人;政策失败也不再需要通过公开调查和责任追究来纠正,而可以归咎于所谓“路线斗争”。

这正是政治运动能够不断发生的重要思想机制。因为当政治路线高于法律时,法律便只能服从政治;当政治正确高于事实时,事实便必须服从政治;当最高领袖成为正确路线的最终解释者时,政治权力最终必然趋向人格化,社会也就失去了独立判断和制度纠错的空间。

 

四、党内两条路线斗争把正常政治分歧转化为敌我斗争

十大报告宣称党内路线斗争将长期存在,甚至预言未来还会出现十次、二十次、三十次。这种思想表面上承认政治组织内部存在矛盾,实际上却把政治分歧制度化为永久斗争。

现代政治文明同样承认社会存在利益冲突和政治分歧,但解决分歧的方法不是不断寻找敌人,而是建立规则。议会、选举、司法、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公开辩论和和平的权力交替,都是把政治冲突从暴力斗争转化为程序竞争的重要制度发明。

毛泽东式“路线斗争”却走向相反方向。不同意见首先被意识形态化,然后被道德化,最后被敌我化。政策分歧可以被解释成阶级立场问题,政治竞争者可以被解释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党内争论可以进一步升级为“反党集团”。一旦完成这种转换,对政治对手的打击便不再被视为权力斗争,而被包装成维护革命的必要行动。

由此形成一种不断自我繁殖的政治机制:革命需要敌人,敌人的存在又被用来证明革命仍然必要;新的敌人不断出现,又证明所谓“继续革命”不能停止。政治制度因此无法进入稳定的法治状态,而必须不断依赖运动、清洗和斗争维持自身的意识形态合法性。

毛泽东不断强化“路线斗争”的政治逻辑,其实际作用,就是持续制造敌我划分,使个人最高权力获得不断清洗政治对手、重新排列权力结构的政治正当性。这种机制与现代政治文明通过规则容纳分歧的制度精神背道而驰。

 

五、批林整风延续的是以政治运动代替司法的治理模式

如果林彪及其集团真的涉嫌策划政变、谋杀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严重犯罪,那么现代法治国家处理这一事件的基本方法应当是调查证据、依法起诉、公开审判,并保障被告的辩护权。罪与非罪,应当由证据和法律决定,而不是由政治领袖或者政治运动决定。

十大报告采取的却完全是另一套逻辑。林彪事件首先被政治定性,然后发动全国性的“批林整风”,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接受统一的政治解释。这里不存在独立司法,也不存在公开的证据审查,更不存在无罪推定。政治结论先于法律程序,甚至完全取代法律程序。

本文并不是为林彪作政治辩护。关于《“571工程”纪要》的形成、林彪本人具体参与程度、九一三事件决策过程等问题,后来历史研究中仍存在不同解释。但即使十大报告对林彪集团提出的严重指控全部成立,在现代法治原则下,也仍然必须经过独立调查、证据审查和司法程序,而不能由政治报告先宣布罪名,再发动全国政治运动要求所有人接受统一结论。

这恰恰体现了现代法治与极权政治之间的一条重要界线。法治要求即使面对最严重的政治犯罪嫌疑人,国家也必须受到程序约束;极权政治则认为,只要政治目标正确,程序便可以被取消。

程序正义不是保护罪犯,而是保护所有人。因为如果国家可以在没有独立审判的情况下宣布林彪有罪,那么同一种权力同样可以宣布刘少奇、彭德怀、知识分子、普通干部乃至任何公民有罪。没有程序约束的所谓正义,最终只是掌权者定义的正义。

 

六、党领导一切从根本上否定现代国家的制度主体性

十大报告最值得从制度层面批判的一句话,是“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并进一步要求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

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执政党领导,而是明确要求一个政党凌驾于整个国家和社会之上。政府、军队、教育、经济、文化乃至各种社会组织,都必须服从同一个政治中心。

现代政治文明要求政党与国家之间存在制度边界。政党可以通过合法程序执政,却不能因此成为国家本身;政府掌握行政权,却必须受到法律约束;军队应服务于国家和宪法秩序,而不能成为某一政治人物的私人武装;法院必须依据法律裁判,而不能依据政党的政治路线裁判;大学、媒体、社会组织和公民社会也应当拥有不同程度的自主空间。

“一元化领导”则取消这些边界。党不仅领导政府,而且领导司法、军队、学校、工厂、农村和文化机构。国家机关失去自己的制度主体性,社会组织失去自治空间,法律也难以形成独立于政治意志之外的稳定权威。最终形成的不是现代国家制度,而是一套以党组织为神经网络、以最高领袖为权力中心的政治体系。

当党高于国家,党内最高权力又高度集中于一个人时,“党领导一切”极易演变为“一人决定一切”。一旦最高权力缺乏有效约束,错误就可能被整个制度层层放大。文化大革命正是这种制度逻辑走向极端的历史表现。

 

七、人民在报告中无处不在,真正的个人权利却几乎消失

十大报告反复使用“人民”“群众”“全国人民”“世界人民”等宏大概念。这种语言容易造成一种错觉,仿佛整个政治体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

然而,现代政治文明判断一个制度是否真正尊重人民,不是看政治文件中出现多少次“人民”,而是看现实中的个人究竟拥有什么不可侵犯的权利。

一个普通人能不能公开批评最高领导人?能不能组织独立政治团体?能不能自由出版报刊?能不能拒绝参加政治运动?被逮捕以后能不能获得律师帮助?能不能接受独立法院的公开审判?财产能不能在没有正当程序的情况下被没收?大学教师能不能公开质疑官方意识形态?

这些制度性权利,远比反复宣称“为人民服务”更能检验一个政权是否真正尊重人民。

极权政治最典型的语言悖论之一,就是抽象的“人民”拥有无限崇高的地位,而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没有抵抗国家权力的基本权利。“人民”被塑造成一个政治概念,由掌握权力的人决定谁属于人民、谁属于人民的敌人。于是,只要一个具体的人被划出“人民”范围,对他的迫害便可以被解释成“人民的要求”。以人民的名义剥夺具体人民的权利,恰恰是这种政治语言最危险的地方。

现代人权思想就是要打破这种逻辑。人权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政治多数、政党决定或者领袖意志而被任意取消。只有当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拥有不可任意剥夺的权利,“人民”这个概念才具有真实的政治意义。

 

八、把大乱解释为好事,是对正常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蔑视

十大报告宣称国际形势“天下大乱”,并认为这种“大乱”对人民是好事,因为它能够“唤醒人民”“锻炼人民”。

这种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文明存在根本区别。对于普通人民而言,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恰恰是减少政治暴力和社会动荡,使人能够在稳定、和平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中生活。一个农民希望稳定生产,一个工人希望正常工作,一个学生希望接受教育,一个家庭希望免受战争和政治运动的冲击。这些不是所谓“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而是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把“大乱”浪漫化,本质上是从革命者、野心家和权力斗争者的视角观察社会,而不是从普通人的生命经验观察社会。对于野心家而言,“天下大乱”可能意味着重新分配权力的机会;对于普通人而言,大乱往往意味着失学、失业、贫困、家庭离散、暴力甚至死亡。

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证明,把社会动乱当作政治净化手段,会造成怎样的后果。然而十大报告没有从这种灾难中得出建立稳定制度的结论,反而继续把“乱”赋予革命价值。

现代政治文明把减少暴力、降低社会冲突成本、保障普通人的和平生活视为政治制度的重要使命,而毛泽东式革命政治却把动乱本身赋予道德价值和历史价值。这正是永久革命与制度文明之间的一条深刻分界线。

 

九、把贫穷包装成革命优越性,掩盖了政治制度对发展失败的责任

十大报告承认当时中国“还是一个穷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却继续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抓革命、促生产”“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和群众政治运动,并引用“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来解释经济发展。

问题恰恰在这里。

现代政治文明认为,政府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为人民创造和平、稳定、自由和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条件。经济发展需要产权保障、知识积累、专业分工、现代教育、科学研究、市场信息以及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政治激情不能代替专业知识,群众运动不能代替现代经济制度。

在毛泽东时代,政治运动却反复冲击经济和社会建设。大跃进及其后的大饥荒已经造成数以千万计的非正常死亡,笔者在其他文章中将这种由错误制度和政策制造、扩大并长期阻止人民逃离死亡的灾难概括为“大饿杀”。文化大革命又进一步严重冲击教育、科研、行政和经济秩序。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十大报告仍然没有认真讨论制度为什么造成贫困,而是继续要求用革命政治推动生产。这实际上构成一个封闭循环:政治运动造成破坏,破坏导致贫困,然后又要求通过新的政治运动解决贫困。

真正的现代化不是把贫穷解释为革命纯洁性的证明,而是要求政府为贫穷和发展失败承担责任,并通过稳定制度、知识、科学、自由和法治提高整个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

 

十、以反帝反修解释世界,把外交变成意识形态斗争的延伸

十大报告对国际政治的描述充满“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修正主义”“反动派”“革命人民”等意识形态分类。这种世界观把复杂的国际关系简化成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全球斗争。

现代国际政治当然存在战争、霸权和强权政治,也需要反对侵略、维护国家主权。但现代政治文明同时强调国际法、外交谈判、国家利益以及不同政治制度国家之间的和平合作。一个国家不需要首先判断另一个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属于“革命”还是“反革命”,才能与其建立正常关系。

实际上,十大召开时,中国自己的外交已经开始突破这种意识形态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席位,中美关系改善,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十大报告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些事实。这恰恰说明,现实外交已经开始迫使中共突破单纯的世界革命逻辑。

然而,报告的政治语言仍然停留在全球革命和全球敌我斗争的时代。这种矛盾说明,毛泽东时代后期的中国已经出现越来越明显的裂缝:现实国家利益要求正常外交,而意识形态仍然要求把世界解释成永恒的革命战场。

当外交成为国内意识形态斗争的延伸时,国家就很难以稳定、务实和理性的方式处理国际关系。现代国家需要根据安全、经济、国际法和人民福祉制定外交政策,而不是首先根据某种世界革命理论给所有国家贴上政治标签。

 

十一、备战、备荒体现的是永久战争思维

十大报告继续要求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要求整个国家对可能发生的战争保持高度警惕。

任何国家当然都有国防需要。但是现代国家必须区分合理国防与永久战争动员。长期把整个社会置于敌情想象和战争准备之中,会消耗巨大资源,也容易成为强化政治控制的理由。

当一个政权不断告诉人民外部敌人随时可能进攻、内部敌人随时可能复辟时,社会就会长期生活在紧急状态之中。紧急状态又可以进一步为限制自由、强化控制和要求服从提供理由。

因此,“备战”不仅可能是一项军事政策,也可能成为一种政治治理方式。一个永远需要敌人的政治体系,很难真正建立正常、稳定、开放和具有安全感的公民社会。

国家安全当然重要,但现代政治文明要求国家安全最终服务于人的安全,而不是让人民永远为最高权力制造的危机意识服务。

 

十二、台湾问题上的解放逻辑忽视了台湾人民作为政治主体的权利

十大报告宣称台湾人民“热爱祖国,向往祖国”,并断言“台湾一定要解放”。从现代政治文明来看,这种表述首先存在一个根本的政治主体性问题:谁有权代表台湾人民表达政治意愿?

现代政治文明不能接受一个政党未经自由表达和民主授权,便替数以千万计的人宣布他们“向往”什么政治制度。人民不是政治宣传中的抽象对象,而是拥有自主判断和政治选择能力的公民。

一个政权如果真正相信人民支持自己,就应当尊重人民表达意见的权利,而不是首先替人民宣布答案。无论如何处理复杂的国家统一问题,人民的生命、安全、自由、尊严和真实意愿都不应当被排除在政治目标之外。

因此,问题的核心并不只是台湾在历史和国际法上的定位,而是一个更加普遍的现代政治文明原则:任何政府和政党,都不能在没有自由表达和真实授权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政治目标自动等同于人民的政治意愿。

 

十三、改造世界观把思想领域变成政治权力的管辖对象

十大报告要求全党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改造世界观”,并把意识形态教育继续扩展到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

现代政治文明承认政党有权宣传自己的思想,但国家没有权力垄断真理,更没有权力强迫所有人形成统一的世界观。

思想自由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允许人们在一些次要问题上发表不同意见,而是允许人们质疑最根本的政治信条。一个人应当有权相信马克思主义,也有权批判马克思主义;有权赞同毛泽东,也有权反对毛泽东;有权信仰宗教,也有权不信宗教。

当国家开始承担“改造世界观”的任务时,思想便不再属于个人,而成为政治权力的治理对象。从思想教育到思想检查,从思想检查到政治定性,从政治定性到组织处分乃至人身迫害,距离并不遥远。文化大革命已经充分展示了这种机制的危险。

因此,所谓“改造世界观”,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实际上演变为国家权力对个人精神领域的强制占领。一个政治领袖既要求臣民服从他的权力,又要求臣民在思想上接受他的真理,这就不再只是政治统治,而是权力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全面侵入。

现代政治文明必须承认,人的内心、思想和信仰并不属于国家。国家可以依法规范行为,却没有权力规定每个人必须以何种方式理解世界。

 

十四、伟大光荣正确万岁万万岁体现了政党神圣化和领袖人格崇拜

十大报告最后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万岁”和“毛主席万岁!万万岁!”这些口号看似只是政治仪式,实际上集中体现了政党神圣化和领袖人格崇拜的权力观。

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可能犯错。总统会犯错,议会会犯错,政党会犯错,法院也可能犯错。因此,现代制度必须允许批评、纠错、监督和权力更替。

如果一个政党被预先定义为“伟大、光荣、正确”,那么批评这个政党就容易被解释成反对真理;如果一个领袖被呼喊“万岁、万万岁”,政治权威便开始具有准宗教的神圣性质。权力一旦神圣化,监督就会变成冒犯,批评就会变成反叛,异议就会变成罪恶。

现代政治文明恰恰要求把政治人物从神坛上拉回制度之中。国家领导人不是救世主,而只是暂时受托行使公共权力的人;政党不是永恒正确的历史化身,而只是政治组织。任何政党都必须接受人民评价,任何领导人都必须承担责任。

一个真正有自信的制度不需要人民高呼领袖“万岁”,因为政治文明不是建立在领袖永生的神话上,而是建立在制度可以在领导人更替之后继续正常运行的能力之上。

十五、周恩来的政治责任不能被忽略,也不能脱离当时的权力结构来理解

讨论十大政治报告,还必须面对周恩来的历史责任问题。报告由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作出,并经大会通过。无论其具体起草过程如何,作为国务院总理和中共中央高级领导人,周恩来公开宣读并代表中央确认这份报告,因此不能完全脱离政治责任。

在极权专制体制下,要求所有高级领导人首先证明自己忠于最高统治者和所谓“正确路线”时,即使有人看到政策造成的灾难,也很难公开建立另一套政治叙事。个人也许能够在某些具体事务上缓和灾难,却无法公开挑战制造灾难的最高权力结构。忠诚往往高于事实,服从往往高于责任,维持最高权力往往高于纠正国家错误。

历史分析必须区分不同层次的责任。十大报告不是周恩来的私人文章,它产生于毛泽东仍然掌握最高政治权力的制度环境,是中共中央政治过程和文革权力结构的产物。因此,对十大报告的批判首先要针对毛泽东的个人独裁、流氓品格及其极权体制,但也必须对周恩来个人品格进行评价。毛泽东和周恩来之间既有矛盾冲突,也有密切勾结。毛泽东无法无天,肆意作恶。周恩来逢君所恶,明哲保身,丧失原则。毛泽东出了坏点子,周恩来就将坏点子变成坏事,还琢磨暴君恶念,为暴君作恶创造条件,甚至提前作恶讨好暴君,如编织罪名、捏造证据打倒刘少奇,后来又紧密配合暴君搞掉林彪。又如,毛泽东恬不知耻需要国际面子,周恩来就采取饿死中国人来支持外国流氓的主动卖国政策。正是由于周恩来对毛泽东无条件纵容和支持,毛泽东才肆无忌惮地制造大灾难。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关系,是暴君和酷吏邪恶共振的关系,共同利用极权体制放大罪恶,危害国家和人民。套用一句文革语言:“毛泽东罪该万死,周恩来罪该千死。”

 

十六、十大真正需要做的是纠错,却选择了为文革续命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回看,1973年的十大实际上处在一个极其重要的十字路口。林彪事件已经使“文化大革命伟大胜利”的神话出现巨大裂缝,长期政治运动造成的社会破坏已经难以掩盖,中国也开始重新进入正常国际关系。

如果中共在这个时候选择反思,就必须重新评价文化大革命,恢复法律秩序,停止阶级斗争扩大化,纠正个人崇拜,恢复教育和专业制度,限制最高权力,并对历次政治迫害进行调查和平反。

十大没有选择这条道路。

它选择继续肯定九大,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继续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继续强调路线斗争,继续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继续维持毛泽东不受有效制约的最高个人权威。

更具有历史讽刺意味的是,十大赖以成立的核心政治判断,后来甚至被中共自己的正式历史结论否定。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承认,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并认为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历史决议》进一步指出,林彪事件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失败,并明确承认“党的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

于是形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历史反证。1973年的十大政治报告宣布九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正确,宣布文化大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八年以后,中共自己的最高层历史决议却不得不承认九大本身就是错误的,而且十大继续了这种错误。这说明十大所谓“正确路线”,并不是经过公开事实检验、自由讨论和制度性审查形成的结论,而是当时最高权力要求整个政治体系接受的政治定性。

这又提出一个比十大本身更加深刻的问题:如果1973年整个国家必须把一种政治路线称为“伟大胜利”,而1981年又必须接受完全相反的政治结论,那么究竟是事实决定政治判断,还是最高权力决定什么可以被称为“事实”?

这正是极权政治与现代政治文明之间的根本区别之一。

因此,从现代政治文明的角度看,中共十大政治报告的历史性质可以概括为:它不是一份纠正文革错误的报告,而是一份在文革已经暴露严重危机之后,仍然试图为文革提供政治合法性、为毛泽东错误和罪恶的政治路线提供理论辩护、为极权政治继续续命的政治宣言。

 

结语:真正需要被审判的是极权政治权力逻辑

今天重新阅读十大政治报告,最重要的不是嘲笑其中已经被历史淘汰的政治语言,而是认识这种语言背后的权力逻辑。

当一个政党宣称自己永远正确,当最高统治者被塑造成真理的最终解释者,当政治路线高于法律,当党凌驾于国家,当阶级斗争取代公民政治,当政治运动取代司法程序,当抽象的“人民”取代具体人的权利,当社会动乱被赞美为革命动力,当思想被要求统一,当失败可以通过不断制造新的敌人得到解释时,一个政治制度就失去了正常纠错的能力。

林彪事件本来提出了一个极其尖锐的问题:如果毛泽东的路线始终正确,为什么他亲自确立的接班人会成为中共自己所说的“反革命阴谋家”?十大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用更多的“路线正确”掩盖这个问题。

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灾难又提出了另一个更加根本的问题:如果一种政治制度以“为绝大多数人民谋利益”为最高口号,为什么无数具体的人却能够在没有正常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遭到批斗、监禁、流放、剥夺和迫害?十大同样没有回答。

而现代政治文明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则更加简单:究竟是人民为了政党和领袖而存在,还是政党和政府为了保障人的自由、尊严、权利与幸福而存在?

十大政治报告给出的显然是前一种答案。

现代政治文明必须给出后一种答案。

这正是半个世纪以后重新审视中共十大政治报告的意义。我们审视的不是一篇已经进入历史档案的旧报告,而是一种曾经支配亿万人命运的政治逻辑:它把真理人格化,把权力绝对化,把政党国家化,把社会政治化,把政治斗争永久化。

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真正需要建立的,绝不是一个永远正确的政党和一个永远正确的领袖,而是一套即使领导人错误、政党错误、政府错误,也能够允许人民说“不”,能够限制权力、保护异议、追究责任并和平纠正错误的制度。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并没有从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中完成彻底的制度反思。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的国家最高领导人任期限制,没有被进一步发展成为真正稳定、不可轻易逆转的权力约束机制。2018年,习近平轻而易举地欺骗和逼迫三千人大代表修改宪法,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2023年,习近平再次当选国家主席。宪法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新衣服。这说明中国还在极权专制中徘徊,没有迈出现代法治的第一步。

今天中国政治中重新出现的个人权力高度集中、个人崇拜、意识形态强化以及社会控制扩张等现象,而且使用最新科学技术的大数据库精密控制全体人民。我把这种状况称为“二文革”。如果中国人不高度警惕并采取防范措施,可能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这才是文化大革命以及中共十大留给后人最沉重、也最值得认真回答的政治文明问题。

2026年9月9日写于纽伦堡

主要史料与参考资料

一、原始史料与中共官方文件

  1. 周恩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73年8月24日报告,8月28日大会通过。
  2.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公报》,1973年8月。
  3. 林彪:《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69年4月。
  4.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69年。
  5.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73年。
  6. 《“571工程”纪要》,1971年。对于该文件的形成过程、具体作者、林彪本人参与程度以及九一三事件的具体决策过程,本文区分中共官方政治定性与后来历史研究中的不同解释。
  7.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1981年6月27日通过。
  8.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
  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二、文化大革命、林彪事件与毛泽东晚年政治研究

  1. Roderick MacFarquhar and Michael Schoenhals, Mao’s Last Revolution, Cambridge, MA: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 Frederick C. Teiwes and Warren Sun, The Tragedy of Lin Biao: Riding the Tiger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1966–1971,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6.
  3. Frederick C. Teiwes and Warren Sun, The End of the Maoist Era: Chinese Politics During the Twilight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1972–1976, Armonk, NY: M. E. Sharpe, 2007.
  4. Roderick MacFarquhar, The Origins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Vols. 1–3, Oxford/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n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4–1997.
  5. Andrew G. Walder, China Under Mao: A Revolution Derailed,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6. 严家祺与高皋合著:《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
  7. 杨继绳:《天地翻覆——中国文化大革命史》,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6年。

       三、现代政治文明、人权与法治的规范性文献

  1.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
  2.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本文将其作为现代人权和政治文明的规范性参照,并非主张该公约在1973年已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条约上的直接法律义务。
  3. Hannah Arendt,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1951,后有多种修订版。
  4. Juan J. Linz, Totalitarian and Authoritarian Regimes, Boulder, CO: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0.
  5. Lon L.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4.

 

  • 改革开放后权力制度及现实政治相关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历次宪法修正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其中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
  3. 新华社有关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新一届国家领导人的公开报道,2023年3月10日。

史料说明

本文以1973年正式通过的《周恩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为主要批判对象。十大政治报告是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正式政治报告,因此本文既讨论周恩来作为报告宣读者和中共中央高级领导人的政治责任,也把报告置于毛泽东掌握最高政治权力和文化大革命政治体制的整体结构中考察,而不把报告中的全部理论和政治主张简单视为周恩来的个人思想。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经明确承认,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九大的思想、政治和组织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并直接指出“党的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因此,本文虽然从现代政治文明、人权、法治和权力制约等角度提出比中共官方历史评价更为根本的制度批判,但关于十大继续文化大革命错误路线这一基本历史判断,并非仅来自中共之外的批评者。

对于林彪事件,本文不把中共官方政治定性自动等同于已经经过独立司法程序确认的历史事实。十大报告和1981年《历史决议》均对林彪集团作出明确政治定性,但有关《“571工程”纪要》的形成、林彪本人参与程度以及九一三事件具体决策过程等问题,国内外研究仍存在不同解释。本文的核心论点也并非为林彪辩护,而是指出:即使面对政变、谋杀或者叛国等最严重的政治犯罪指控,现代法治仍然要求证据调查、公开审判、辩护权和程序正义,而不能用政治运动代替司法程序。